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金安区经信委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金安区经信委办公室,电话:0564-3261601。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我委高度重视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基础管理重点工作,同时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委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门股室履行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职责,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基本保证了财政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2017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配合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严格落实制度,确保常态运行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二是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信息公开考核督查力度。要求委办公室紧扣公开时限,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公开应公开信息,规范公开审批和上网流程。四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失泄密现象。五是及时登记各类依申请信息公开事由,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依规答复告知。六是耐心解答信访、接待、电话咨询等,在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满足来人来电的信息需求。
(三)注重创新创优,拓展公开载体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根据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金安区财政局经信委信息公开网各主要信息栏目,及时发布财政动态信息,定期更新网上信息,加强网上互动环节管理,快捷答复网友咨询、投诉等。二是加大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和财政改革情况,开展电子政务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委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信息。一是委门户网站、区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经信委工作动态;二是依托区政府信息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三是通过阳光政务热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函,做人工答复;四是通过报刊等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委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度,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的力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存在公开不足的问题,三是保密审查制度还需继续完善和健全。2018年,我委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程。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主动并最大限度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形成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五是加强委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