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安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2018年2月17日,我单位在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关于《金安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2月17日至2018年3月19日止。,截止2018年3月19日,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其中群众意见1条,单位反馈意见2条。具体采纳情况见下表:
关于《金安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征集意见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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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采纳(不予采纳)理由 |
1 |
区财政局 |
供养机构要对日常生活开支要做到日公开 |
采纳 |
增加“供养机构要每月公开财务情况,对日常生活开支要做到日公开。”相关内容 |
2 |
养老机构 |
食品留样比较繁琐,建议样品保留24小时,一周一次 |
不予采纳 |
不符合实际要求 |
3 |
群众 |
建议公开财务状况 |
采纳 |
符合实际要求,予以采纳 |
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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