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011-00020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内容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其他 发文日期: 2020-12-16
发布机构: 金安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0-12-16
来源单位: 金安区民政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六安市金安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号: 词:

关于《六安市金安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16 17:11 信息来源:金安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20201115,我单位在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关于《六安市金安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1115日至20201215,截止20201215,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其中群众意见0,单位反馈意见3条。具体采纳情况见下表:

关于《六安市金安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征集意见采纳情况

序号

 单位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采纳(不予采纳)理由

1

东市街道

暂缓实施权限下放

不予采纳

顺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权限下放

2

中市街道

暂缓实施权限下放

不予采纳

顺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权限下放

3

三十铺镇

《金安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办法》中第十一第五款建议改为:拥有当地户籍,长期居住外地(12个月以上),且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无法核实的对象不予纳入低保。

不予采纳

执行《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

 

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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