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金安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2020年11月15日,我单位在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关于《六安市金安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15日,截止2020年12月15日,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其中群众意见0条,单位反馈意见3条。具体采纳情况见下表:
关于《六安市金安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征集意见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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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采纳(不予采纳)理由 |
1 |
东市街道 |
暂缓实施权限下放 |
不予采纳 |
顺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权限下放 |
2 |
中市街道 |
暂缓实施权限下放 |
不予采纳 |
顺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权限下放 |
3 |
三十铺镇 |
《金安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办法》中第十一第五款建议改为:拥有当地户籍,长期居住外地(12个月以上),且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无法核实的对象不予纳入低保。 |
不予采纳 |
执行《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 |
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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