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六安市金城机械有限公司等7人不动产的公示
依据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皖0191执955号的执行裁定书及(2016)皖0191执955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协助以下事项:
一、协助出具被执行人六安市金城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六安市长安北路枣树林1#、2#房产(产权证号:房地权证房产中心字第370475、370476号)的房屋征收调查表,并将房屋征收调查表交由申请执行人安徽省源丰典当有限公司代为申请领取及保管;
二、原产权证号:第370475、370476号房产证同时注销,并将相应查封及抵押信息备注在房屋征收调查表上;
三、上述房产实际拆迁面积为987.87m2,在扣除违建面积29.13m2和登记在邢贵军名下所有的160.63m2,以剩下的798.11m2面积办理房屋征收调查表。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