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忠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安区中店镇兴茂·南山公馆6号楼2102室〔证号:皖(2017)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8005033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余忠梅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