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初,辖区内有企业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请求对既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登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走访摸排,发现区内部分企业存在类似问题。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流程,企业提出申请,属地政府同意,不动产登记中心填会审表,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股室、单位会审,最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依据该项机制,2022年12月10日为辖区内企业办理第一笔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分割办证)。截止2023年11月16日,已为辖区内8家企业进行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分割办证),企业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