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工业政策清单

发布日期:2024-07-31 08:34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1、设立发展民营经济(工业)专项资金6000万元,用于支持民营经济(工业)发展壮大及发展规划编制、购买公共服务以及其他相关重点工作。(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2、安排培训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1)每年集中组织1-2期企业培训;(2)经审核同意的企业自主培训,按合理支出的20%补助;(3)经审核批准的企业家学历培训并获得相应学历证书,按学费的50%补助。(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3、对当年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企业团队)。(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4、对当年获得省、市级“专精特新”称号和入选“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可用于企业团队)。(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5、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6、对首次被评为“安徽省民营经济500强”“安徽省综合实力100强”“安徽省工业企业100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5万元奖励。(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7、对当年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含)、5亿元(含)、10亿元(含)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8、对积极参与省级工业设计大赛(包括省工业设计专项赛)的企业,另给予市级奖补资金的50%奖励。对积极参加政府安排的各种观摩、宣传、推介等活动,根据企业实际投入一次性予以3-10万元补助。(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9、对当年进入全市主导产业或民营企业行业排序表彰前50强以及获得全市“十佳先进企业”荣誉称号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两项荣誉不重复奖励)。(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10、根据当年产值增幅、科研投入、产业层次等综合指标评选“金安区十佳工业企业”,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11、围绕产值、税收等综合指标评选“优秀贡献企业”“突出贡献企业”“杰出贡献企业” (混凝土商砼类除外),分别给予20万、50万、100万一次性奖励。(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12、对工业企业采购区内工业产品的,按采购额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13、对当年获得安徽省工业强基技术改造设备补助的,另给予省级奖补资金的10%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14、对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按照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关键部件三种类别,另给予最高层级奖金的10%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15、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16、“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依据其在规定时间完成的软硬件投资总额,按5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G+智慧应用”示范企业比照5G+工业互联网相关标准奖补,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17、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行动,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机器人应用企业,在上年度省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机器人设备购置额20%一次性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18、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改示范项目,每个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市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10万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20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10万元。(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19、对列入“市技改项目库”的项目,凡上年度设备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其中属于我市首位产业装备制造业的,按设备投资额12%给予奖补;属于我市其它主导产业的,按设备投资额10%给予奖补;属于其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按设备投资额8%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20、对企业实施技改项目(在市级技改库、区级统计库)新增厂房3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不计),按每平方米50元予以补助,每增加一层,每层每平方补助递增50元,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金政办〔20216号)联系电话:3261602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