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2024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2-07 09:00信息来源:金安区教育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望城、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金安区2024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六安市金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4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金安区2024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实施方案

 

根据《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区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含高职扩招类院校)、技师学院、本科职业院校等。辍学、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纳入扶持范围。

二、补助标准

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补助。每年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500元。

三、工作程序

(一)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学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各乡镇(街)、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要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通过系统导出本地区春(秋)季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名册,逐人审核校正,留存校正后名册并签字确认,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此部分学生皆具有正式学籍,无需学生提供“学籍证明”。

(二)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学生名册中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由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填写“××县(市、区)××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籍证明”,经村(居)委会、乡镇(街)政府(办事处)、区乡村振兴局和区教育局逐级审核申请对象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此部分学生的公示、兑现环节可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的公示、兑现环节同步进行。

四、工作步骤

(一)建立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摸底台账

各乡镇(街)、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要结合脱贫户、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在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入学之际,适时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摸底工作,动态掌握本地区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在职业学校就读基本情况,建立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摸底台账。

(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应补尽补

1.村初审。各村(社区)结合“雨露计划”摸底台账以及户申请(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学生名册中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子女需提供申请表和学籍证明),形成拟补助人员名册,由村(居)委会逐人审核校正,对其就读状态、是否在校在读接受全日制中等或高等职业教育、是否属于脱贫户或监测对象家庭子女进行核实,标注是否符合资助条件。经初审合格,由村(居)委会将“××县(市、区)××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学籍证明”及拟补助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乡镇(街)复核。

2.镇复核。各乡镇(街)、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对村级上报资料的规范性进行复核,并通过数据比对,核实是否属于脱贫户或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同时组织人员对拟补助对象就读情况进行复核,对其是否有正式学籍、是否在校在读接受全日制中等或高等职业教育进行核实。春(秋)季学生补助名单确定后,各乡镇(街)、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将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补助人员名单上报区乡村振兴局和区教育局审批。

(三)开展拟补助对象公示监督

经人工校正后,区乡村振兴局和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子女为拟补助对象,在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所在行政村、乡镇(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材料照片要逐级上报至区教育局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

(四)兑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款

公示结束后,区教育局将无异议的补助人员名册送至区财政局,补助资金直补到户,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每年6月底前完成当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兑现工作,每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兑现工作。

(五)及时录入“职业学历教育”子项目实施情况

各乡镇(街)、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需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中录入“职业学历教育”子项目实施情况,关联已经获得补助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和学生。每年6月底前完成当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情况录入,每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情况录入。

(六)加强档案管理,及时报送材料

1.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各乡镇(街)、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要规范做好“雨露计划”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管理、项目后续管理等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分年度有序存放归档。按照“打卡一批归档一批”要求,打卡发放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2.电子版材料报送。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各乡镇(街)、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将辖区内村公示材料照片打包发送至区教育局邮箱jaqzzzx@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转变作风。“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减证便民”要求,让信息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力争实现群众“无需证明、一次不跑、一个不漏”享受惠民政策。

(二)创新方法,宣传动员。各乡镇(街)、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关键环节,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普遍知晓“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及脱贫户、监测对象帮扶责任人的作用,进村入户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做好政策解释,把好事办好。

(三)规范程序,压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规范程序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虚报、套取、截留、私分补助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乡镇(街)、村是“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审核校正的责任主体,对补助对象的精准性、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及时上传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清册,同时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应补尽补。

 

 

 

附件:

1.××年×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摸底台账.doc

2.金安区××年×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doc

3.关于××年×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补助人员名单的公示(模板).doc

4.××乡(镇)××行政村××年×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补助人员名单.doc

5.安徽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doc

6.全国首批十五所职业本科试点学校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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