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1.《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二十九条:对需要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贫困家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与适当补助。中央财政从国家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补助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2.《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出台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确保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按规定设立残疾人停车位。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使用。推广残疾人家居无障碍通用设计,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镇村创建工作。
二、申报条件
当地贫困重度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办理流程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持有效证件到乡登记申请;申请人可在网上办理。
2.乡镇初审后认定住房有改造价值,上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首先对符合条件及无障碍设施依赖性强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并给予适当补足。
四、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金安区城北镇便民服务中心民生事务类综合窗口
六、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申请材料名称及空表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安徽省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
改造项目申请表
编号:
姓名 | 残疾证号 | 联系电话 | |||
功能障碍程度 | |||||
家 庭 住 址 | |||||
家庭主要成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关系 | |||
需要改造的部位或需添置的无障碍产品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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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改造的理由 | |||||
申请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残联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残联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请随表附需改造房屋内、外景照片各一张。
样表:
八、咨询方式
地点:金安区城北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电话:0564-371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