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2025-03-09 15:56来源:金安区翁墩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设定依据

1.《“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发〔2016〕47号):(三)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3)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扶持便利、经济、实用、舒适、环保、智能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推广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轮椅、拐杖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充分发挥残联、民政、卫生等系统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发挥国家及区域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资源中心作用,提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水平。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流通、适配、租赁和转借服务。
2.《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皖政〔2016〕111号):(4)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二、申报条件

户籍证明、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办理流程

受理:负责材料初审,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合规

办结: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指导申请人完善材料

四、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金安区翁墩乡为民服务大厅(残联窗口)

六、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申请材料名称及空表样表

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咨询电话:0564-3955511

 


金安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民族

□汉族  □少数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宅电

手机

家庭通讯地址

 

邮编

 

残疾类别

□视力残疾:○盲 ○低视力

□听力残疾:□言语残疾 □智力残疾 □精神残疾

□肢体残疾:○偏瘫 ○截瘫 ○脑瘫 ○截肢 ○儿麻 □多重残疾

辅助器具需求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贫困家庭

享受医疗保险

情况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它医疗保险 □无医疗保险

本人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居(村)委会

意 见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区残联审批

意 见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由区残联留存。2、用√在□或○符合项中标出。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