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金安区木厂镇食品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4-04-19 15:48来源:金安区木厂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工作情况。

5、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6、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7、督促各职能部门、事故发生地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监督执行。

8、教育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9、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演练。

(二)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我镇食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落实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汇总事故情况。

5、适时发布公告,发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6、负责组织完成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J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三)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卫生院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准备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启动《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群体不明原因症疾应急处理预案》,并向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财政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相关部门负责,镇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成员单位职责确定。

6、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范围内,根据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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