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金安区木厂镇关于2025年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批前公示规划草案的情况说明

2025-03-14 21:53来源:金安区木厂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精神,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8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六安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等文件。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目前金安区进展如下:

一、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

1.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87号)文件要求,设区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市辖区不单独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由市通过制定分区规划,落实总体规划。因此我区积极配合市局编制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已开展17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初步成果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中。

二、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文件要求,专项规划由省、市、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依法组织编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编制。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已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中。

三、村庄规划编制情况

我区成立了金安区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制定了《金安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截止2023年12月,已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外164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目前正在对接上位规划、专项规划,并持续修改完善中。

经与国土部门对接,金安区木厂镇国土空间规划于2022年开始编制,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均正在制定中,此项工作尚未完成,故暂停更新详细规划信息,后期完成将及时更新栏目信息,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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