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双河镇招考村级专职后备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优化村级班子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公开招聘村级专职后备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全镇范围内公开招聘10名村级专职后备干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农村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年龄在20-35周岁(1985年1月1日-2000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二期士官及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有一定的综合文字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
4.常住双河镇,在双河镇境内有稳定住所(便于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拔:
1.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2.长期外出,不能保证在村正常工作时间,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纪检、司法等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涉黄、赌、毒、涉黑涉恶及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5.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加分项
招考对象是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的,每符合一项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三、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双河镇政府一楼“村级专职后备干部招考报名处”报名,现场填写《双河镇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及诚信考试承诺书。
2.政治审查。个人递交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镇招考工作组将联合公安、纪委、卫生计生、综治信访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再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5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4.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机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机试、面试3:2:5比例合成。面试人选根据招考计划数,依笔试和机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内容:党的理论、时事政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公文写作、省市区情等。
机试主要内容:计算机操作,内容包括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
5.组织体检和考察。综合成绩前10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如调查后属实,则不予试用。
7.定岗和正式聘用。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人岗相匹配原则确定村(街)岗位试用,一经试用需即刻到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一定生活补助。试用期结束,经镇党委考察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比照村干部相关待遇发放。
五、其他事项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5日下午17:00结束,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0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河镇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组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