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办事指南

2024-04-07 19:00来源: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法定依据《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皖人社秘〔2014〕53号
二、服务对象:高校毕业生
三、办理程序
1、档案调入:本地流动人员在外地就业离职需将档案从工作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转回,可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调档申请前来开具调档函调档;本地流动人员因毕业时档案留在学校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因在本地工作需将档案转回,可持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调档申请前来开具调档函调档。档案调转-一律通过机密要件的形式转递,严禁自带。
2、档案转出: (1)调档函: A接收地人才中心或接收单位(指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3、流动人员(包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1.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针对研究生入学)。 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文件及录取单位的调档函(针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档案托管期间工作的人员,应将劳动合同、年度考核材料及其他需归档材料带来归入本人档案,否则无法办理调动手续。 (4)如要托他人办理,还需持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委托事宣)、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办理。 四四、办理时限
1、档案调入:带齐所需材料现场办理。
2、档案转出:带齐所需材料现场办理后,档案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通道转出。
五、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单纯保管档案自2015年1月1日起不收费,档案转递机要费用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0564-5150578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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