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2025-03-27 10:25来源:金安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之间流动、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的、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依据: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 号)
三、办理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现场告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六安市安丰南路8号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3931106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5120817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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