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办事指南

2024-04-07 19:15来源:金安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二、事项简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企业就业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事业单位就业的。《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 号) 
三、办理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现场告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六安市安丰南路27号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3931106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51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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