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二、事项简述:本事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条:……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2.《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3.《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第五条、着力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适应流动用工特点做出的政策创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及标段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积极探索优化适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
三、办理材料: 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营业执照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安徽省六安市安丰南路8号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5150538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5150531
二、事项简述:本事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条:……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2.《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3.《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第五条、着力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适应流动用工特点做出的政策创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及标段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积极探索优化适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
三、办理材料: 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营业执照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安徽省六安市安丰南路8号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5150538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51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