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事指南

2024-09-06 17:03来源:金安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事项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办理材料:申请人身份证。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六安市安丰南路8号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5150757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5150532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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