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2024-04-07 19:22来源:金安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职业培训补贴申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申领)
二、事项简述:1、《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7〕1893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等支出;第五条第二款: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依托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办〔2019〕24号)第二条:面向企业和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3、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78号)第一条:对企业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4、六安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六就〔2019〕4号)第二条第三款: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须是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2个月之内开展培训。
三、办理材料:开班计划表、参训人员花名册、教学计划、师资配备表。
四、办理方式:1、企业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区人社局申请“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登陆账号,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基本信息并建立账号;企业登录系统,选择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模块,向区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
2、企业也可前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股现场申请办理。
五、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电话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六安市安丰南路27号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5150577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5150532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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