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安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11-18 16:24来源:金安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街社会事务(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安委办《关于编制六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安办﹝202022号)要求,区民政局制定了《金安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618

 

 

金安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安徽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安委办《关于编制六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安委会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努力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体系、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关系到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推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指导各乡镇街将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到位,形成部门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对照民政部等部委《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进一步筑固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构,压实工作责任。依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加强督查检查,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养老机构备案流程,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在养老机构中建立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录。

2.健全完善各类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等管理制度体系。

(二)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并逐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按照规定落实;电气设备、用电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和性能状况检查是否及时到位并记录;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遇有情况的处置方案措施等是否落实。

2.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会同城乡住建和消防救援部门,为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备案服务工作,对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养老机构,主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依法尽快办理,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达100%。结合实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契机,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

(三)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

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供餐饮保障的民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如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建立食品留样备查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要求膳食的采购、处理、储存、烹饪、供应过程全程可控。

加大养老机构的食堂安全和特殊设备安全改造提升,从严从实抓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留样检测,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四)大力提升设施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重点解决民政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结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遭受自然灾害侵蚀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结构、材料、地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作出结论。在项目建设上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立项、报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并按要求进行“三同时”验收。明确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设施状况记录要完备准确。

(五)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全面夯实“属地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民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等各方责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民政系统特别是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民政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确保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要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安委会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12月)。各乡镇街结合自身制定的本辖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所属民政服务机构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好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所属民政服务机构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结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各乡镇街和民政服务机构认真梳理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全面消除,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树牢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加大宣教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地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三)精准组织排查,深入督导检查。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进行地毯式再排查再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严格执行“三查三单”制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并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决做到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并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各乡镇街民政办要加强与属地消防、住建、食药等站所的协调联系,请求选派专门技术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指导,突出抓好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设施安全为重中之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区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按照 “四不两直”的要求,按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有关督导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肃纪问责。各乡镇街民政办和各有关单位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导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抓,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主动担当作为。各有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对组织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加大肃纪问责力度,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

 

附件:金安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组

 

 

 

 

 

 

 

金安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组

 

各乡镇街社会事务(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长:丁德武(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鲍传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清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功凯(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浩(局党组成员、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员:高大林(局办公室主任)

  军(局养老服务股长)

  璇(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李向东(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长)

代绍菊(局规划财务股长)

童散梅(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叶劲松(区地名管理中心主任)

  胜(局社会事务股副股长)

夏伦文(局婚姻登记处主任)

  波(中福在线负责人)

朱红(局养老服务股副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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