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办事指南

2024-04-07 19:00来源:金安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
二、对象范围: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代理单位录(聘)用。
三、办理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代理单位录(聘)用。
四、办理材料: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五、办理流程:1.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至安徽省公共招聘网或前往窗口提交申请。 2.收到申请后进行受理和审核工作。 3.决定并办结事项后通过短信方式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六安市安丰南路27号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互联网结果信息反馈
九、咨询电话:0564-5150578
十、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确保提交信息准确,可以通过网办平台查询档案情况。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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