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8-10 11:16来源:金安区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区直部门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程序,编制2021-2023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8月10日前:区财政局下发“E”财部门预算软件单位参数。

8月15日前:各预算单位整理核对截止2020年7月底相关基础数据,为编制上报部门预算草案做好准备。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数据包括人员工资、编制和项目增减变化政策依据、非税收征收计划表等其他部门预算编制基础资料。

(二)“二上二下”编制程序:

1、一上:8月31日前。区直部门完成基础信息及相关资料录入上报。9月10日前,区直部门要完成备选库项目的审查和入库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报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部门预算草案,将单位版“E财”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上报数据和预算编制相关资料报送区财政局业务支出管理股室(“一上”)。

2、一下: 9月30前。区财政局完成备选库项目审核及公开评审论证工作。根据项目审核及评审论证结果,结合区级财力情况,结合部门2019年年底结转结余及2020年预算执行进度等因素,统筹确定支出项目安排,审核部门收支预算,并下达区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控制数、年度预算控制数(“一下”)。

3、二上: 10月20日前。各部门根据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核实各项收支项目、反馈预算安排意见,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修改完善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及部门预算草案文本,生成数据报财政局(“二上”)。

4、预算初审:11月30日前,区财政局完成政府听取汇报、人大初审等工作。

5、二下:在区人代会批复区级财政预算20日内,我局批复各部门预算;各部门在收到区财政局预算批复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二下”)。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项目分类说明

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收支作如下分类:

(一)收入项目:单位可支配收入指可用于本单位安排支出的收入,分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单位仅涉及前四项收入)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如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等)、公共预算预下达转移支付收入(上项级提前下达我区2021年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公共预算调入资金、部门上年结转(公共预算资金已下达到预算单位,在单位形成结转需在2021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收入(区级征收的各类基金收入,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下达转移支付收入(上级提前下达我区2021年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部门上年结转(基金预算资金已下达到预算单位,在单位形成结转需在2021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是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并经批准留用的非税收入,包括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该类资金收支在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管理)

其他收入包括预算单位当年组织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主要是卫生医疗机构业务收入)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的收入,由财政部门汇总编制,部门不需编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国有企业按规定比例上缴的企业利润,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汇总编制,部门不需编制。

(二)支出项目:是对单位支出内容的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基本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分为保障运转类、发展建设类、补贴补助类、其他类。

(三)资金来源渠道:指单位支出对应的收入来源,分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安排、部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其他收入安排、社保基金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公共预算预下达转移支付收入、公共预算调入资金、部门上年结转,分别对应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项目;政府性基金安排对应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安排对应于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对应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对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各项资金来源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预算收入科目、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经济科目和具体用途编报。

三、2021年部门预算表格说明

为方便各部门深入了解预算编制操作流程,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最新预算管理政策及软件操作步骤,结合历年预算编制中出现的问题,逐项列出预算编制内容及注意事项。

在预算软件中,各单位首先要据实填写基础信息套表(下述表一至表六),基本支出预算依据套表数字自动生成预算金额。套表中的数据主要取自工资花名册,各单位可以登录本单位财政支出平台工资统发放系统下载花名册,下面就各表内容及编制要求详细说明:

表一:单位综合情况表。需按照工资花名册及单位固定资产账簿等内容手工填报。注意“基本信息值”列中灰底纹单元格为自动生成,其余可填;离休人员信息要填写完整,否则影响离休人员增发1-3个月工资及一次性生活补助经费。保险、公积金等填写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后,自动生成支出预算。

表二:在职人员情况表。请各单位登录大平台工资统发系统,下载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花名册上,审核后填写。行政单位一定要填写车补享受情况,事业单位一定要填写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总额,这两项填写后将自动生成支出预算。(表中“车改补贴”、“基层工作补贴”需手工填写)

表三:退休人员情况表。2021年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局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关信息录入本单位退休人员信息。

表四:离休人员情况表。按照工资花名册上行政离休或事业离休人员信息录入。(注意离休人员生活补助调标)

表五:其他人员信息表。按照工资花名册中遗属补助、民师退养、退职人员工资、经政府批准的聘用人员统发信息录入。

表六:公共资源情况表、车辆船艇使用情况登记表。依据本单位固定资产台账及上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登记内容填写。

有抽调、借调工作人员的单位,为保证正常运转,只需编制抽调、借调人员的综合定额,工资福利等支出由抽调、借调前工作单位编制。

上述表格需根据工资花名册内容填写,注意工资花名册工资类型与上述表二至表五的对应关系,切勿填错,否则将影响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金额。

四、2020年部门预算详细编列说明

下述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定额公用支出的各支出项目内容,在软件中的“部门预算预算编审-预算编审数据录入-支出项目录入表(基本支出项目)”右键批量增加,预算金额自动生成,但注意对应每项明细支出要修改功能科目

(一)基本支出预算—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反映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行政单位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护10%工资。(工资统发系统确定在职人员工资功能科目)

2、津贴补贴:反映实行规范津贴补贴的在职人员按区规范津贴补贴统一政策规定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乡镇工作补贴、警衔津贴、回民补贴、教护龄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区级批准其他津补贴等。(工资统发系统确定在职人员工资功能科目)

3、年终一次性奖金:指国家统一规定的行政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包括每年发放的一次性工作奖励)(工资统发系统确定在职人员工资功能科目)

4、绩效工资支出:包括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表一中填列人社局批复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总额,将自动生成。

5、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6%计提老保险费。(2080505科目)

6、基本医疗保险:行政事业单位按财政供给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之和的7%计提。(行政单位2101101科目,事业单位2101102科目)

7、公务员医疗补助:按财政供给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安排。(2101103科目)

8、工伤保险:行政事业单位按财政供给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之和的0.2%计提。(2101199科目)

9、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按财政供给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的12%编制,行政事业单位由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功能科目2210201)

10、医疗费。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医疗补助按1.5万元/人年安排,其中:6000元进入统筹账户,由医保中心统一编制。(行政单位2101101科目,事业单位2101102科目)

11、其他工资福利: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经批准的值班人员值班费等。

上述支出资金来源,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采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非全额单位按照财政负担比例自动生成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金额,不足部分由单位使用其他性质资金安排(如非税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等);未标明功能科目的采用工资花名册中核定的功能科目,其他采用标明的科目。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和退职费根据离休、退休、退职情况分别编制。

1、离休人员支出:为离休人员基本工资、历次增加离退休费、生活补贴、回民补贴、教龄津贴、福利费等。(行政2080501科目、事业2080502科目)

2、退休人员支出:为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历次增加离退休费、生活补贴等。(仅为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社保的退休人员,由财政部门按照10月份退休人员财政统发工资花名册统一代列);纳入社保发放的,请填写表内社保金及分月补贴等相关情况。

3、退职费:为退职人员补助。(功能科目按工资花名册)

4、生活补助:为遗属补助、民师退养财政供养人员补助

(功能科目按工资花名册)

7、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符合条件人员人均240元/年标准安排。

8、公车改革补贴:按批复的金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人编制公务交通补贴。(预算金额从人员表一基本信息表中提取)

(三)定额公用支出

定额公用支出是指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基本需求的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综合定额、离休人员综合定额及生均综合定额。功能科目统一使用单位主科目下的“99”科目。

1、在职人员综合定额。为各单位办公经费主要来源,用于日常办公开支。按定额标准计算单位定额,实行总额限制,在限额内需明细经济科目类款,经济科目可选二十多项,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等,请各单位务必结合日常开支经济内容合理编制。具体标准如下: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人武部、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和每人每年12000元计算编制;一般行政机关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和每人每年10000元计算编制;事业单位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和每人每年8000元计算编制;公益一类事业差额供给、定补供给、自收自支单位的定额综合公用按4000元/人年安排,由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

区检察院、区法院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和每人每年18000元计算编制,区司法局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和每人每年16000元计算编制,上述三个单位不再另外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和其他公用经费。

以上公用经费,各预算编制部门单位对照标准测算后,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一般性支出再压减10%,具体由部门单位对照一般性支出科目自行压减。

2、福利费:按每人每年42元计算编制。

3、工会经费。按单位财政供给在职人员年工资总额的2%列入预算,其中1.2%列入部门预算,0.8%财政统留;离退休人员按1000元/人年列入部门预算。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公务用车平台,根据区车改领导组核定车辆数,按政府核准的定额标准编制;区直机关参加车改单位(公检法司除外),根据车改领导组核定保留车辆数,按上年定额标准编制,没有保留车辆的参改单位不得再编制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按核定的车辆编制数,按上年定额标准编制;其他事业单位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误餐费、体检费、中短途差旅费按人均6000元/人年安排。

6、信息化建设费、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专项会议费、各类培训费、档案管理经费等支出,根据部门单位提供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据实编制,其中各类培训费集中编制统一管理。

7、机关党建经费:按机关单位党员实有人数500元/人年加5000元安排,总额不超过5万元。

8、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区配套:按义务教育阶段编制内实有学生数确定,区级财力安排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0元、初中每生每年15元;区直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5元。(中央,省级义保经费做入项目预算)

9、生均公用经费:公立幼儿园每生每年500元、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公立高中每生每年800元。

 (四)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分为保障运转类、发展建设类、补贴补助类、其他支出类。资金来源主要是区级财力安排,不包括上级转移支付。上级下达的各项转移支付支出,在12月份省财政预通知对账单到达后,统一组织编入预算。各部门要按照收支分类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编制。

单位所有申报项目预算,均需在“部门预算项目管理项目录入”中填报,每个项目预算按要求填制相关表格(含项目基本信息表、绩效目标表、采购表、购买服务表等),上报顺序为“二级单位→一级部门→管理股室→预算股”,未按要求填制表格内容上报的,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区直部门对所属单位中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按照轻重缓解进行项目排序,连同项目申报文本、项目绩效目标统一向区财政局申报。所有申报的预算项目,必须依据充分、资金测算过程明晰、项目内容详实、绩效目标指标规范、功能科目经济科目使用正确。没有项目文本以及未按规定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较低的、项目立项无区级以上文件依据或区委区政府审批的等一律不安排预算。项目类别具体如下:

(一)运转保障类。分为经常性业务费(近三年都安排的项目业务费,如各类包干经费)、专项业务费(为完成特定工作,区委政府特批的专项经费,如使用非税收入保障的各类经费)、运转维护费(包括在职人员综合定额无法保障的各类软件使用费、网络使用费等),由各部门分情况填列。

(二)发展建设类是上级部门或区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分为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支持农林水发展、支持商贸服务发展、支持城市建设支出、支持教育支出、其他公共事业发展、修缮购置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若预算项目涉及上述两个类别以上的,在其中一类编列。

(三)补贴补助类分为对企事业单位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主要是民政、人社、残联、卫健委、农林水等部门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发放的补贴、补助等。

(四)其他支出类是指除以上项目以外的项目,主要包括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

考虑到我区的财力状况,项目预算保障顺序为:财政部确定的保基本民生支出→扶贫开发区级负担部分一民生工程区级负担部分→其他项目区级配套部分→债券本息偿还→区委政府安排重大项目→部门申报项目。

为减少预算项目数量,减少部门编制工作,建议各单位将经济支出科目相同、项目内容相近的项目合并申报。

资料齐全的预算项目,经审核后纳入预算公开评审,报区委区政府最终确定。所有项目最终流向三个渠道。一是部分项目用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列入部门2021年项目预算;二是部分项目作为融资项目申报;三是剩余项目进入预算项目库,待财力允许时予以追加实施。请各单位结合2021年部门职责及工作,将所有符合规定的支出事项编入项目预算,完善相关内容后送审,列入2021年预算项目库。在2021年预算执行中,所有部门申请的预算追加项目,原则上均要年初纳入预算项目库,否则不予办理追加。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2021年预算编制要求更加科学、细化,支出经济科目的编制必须全部明细到经济科目“款”级,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支出需求及各类资金管理文件,合理将预算资金分配到各经济科目上,在后期预算执行中,经济科目不得随意调整。

(二)部门预算表式中“部门”指的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指的是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代码、名称、预算管理方式等,由财政局在预算编制软件中统一设置。

(三)2021年人员工资经费预算,按2020年8月份在编在册人员的工资数据编制(如有文件审批表已下达的,提供文件,按文件编列),预算编制期间暂不调整,若有政策性调资财政将预留财力保障。

(四)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仍从部门预算中的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因公出国(境)费用经济科目中提取。上述三项经济科目仅在“在职人员综合定额”或“运转保障类项目”中编列;三公经费实行总额控制,不得高于去年预决算数;参加车改的单位不能使用公车运行维护费经济科目。

(五)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学校可用生均公用经费安排)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做到应编尽编,与部门预算同步编报。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备标准,按照“必要、实用、节约”的原则编制,细化到具体采购品目、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和预计资金额。未按政府采购目录要求填列到采购品目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安排。2021年预算编制中因部门漏报、缺报或未准确编列的,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再办理增加、调整等手续。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将依法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确需分散采购的项目,将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费用,相关费用一并编制到采购预算中。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各主管部门应按照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和提供服务等有关情况,在省市出台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范围内,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依照有关程序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范围内的支出,不得随意从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中安排。

采购、购买服务两项预算在在职人员综合定额及项目预算中根据实际需要编列,采购内容要根据目录选择采购数量、标准按照资产配置要求,不得突破。各单位采购预算将随同部门预算一同批复到单位,在2021年实际采购时,出具本部门预算批复即可办理采购,财政部门不再单独出具采购资金来源证明。

(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即预算外收入安排的预算,编制要求与公共财政预算一致。一是做到收支应编尽编,不得隐瞒收入,也不得过分编大收入,要充分预计,科学编制;二是经济科目、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细化,经济科目不得随意调整;三是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实际超收需安排支出的,将按预算法要求,集中报人大审批后执行。

(八)非税收入预算。各单位在编制时要科学预计,不得随意编报。有非税收入的部门单位,保险缴费、公积金、综合公用等经费,要先从非税收入予以安排,严禁少编、漏编。单位少编非税收入预算,年度执行中不得再打报告要求安排相关支出。年终无特殊原因,实际超收较多的,财政部门将按照预算法要求,对超收的收入不再与单位经费挂钩纳入财政总预算,平衡收支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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