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办理服现役注销事项流程公开指南

2025-06-16 08:47来源:金安区公安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公开领域

公开事项

受理部门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编码)

一级事项(编码)

二级事项  (编码)

户籍管理
122000000

注销登记
122003000

服现役注销
122003002

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兵入伍、公民考取军校入学,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入伍时不再注销户籍,直接选拔招录和特招地方人员担任军官的仍暂注销户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施行前已经注销户籍的军人暂按原户籍管理政策执行。

申请—受理—办结

1、应征人员《居民户口簿》;
2、应征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门提供的入伍证明、有效的军人证件之一。

现场办结

免费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