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公租房的申请材料

2024-08-20 17:04来源:金安区房产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家庭收入证明;

  4.家庭资产证明材料;

  5.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录(聘)用证明材料;

  4.申请人(企业无房职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5.工作单位未提供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外来工作人员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录(聘)用证明材料;

  4.申请人(企业无房职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5.工作单位未提供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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