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公租房的申请材料
(一)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家庭收入证明;
4.家庭资产证明材料;
5.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录(聘)用证明材料;
4.申请人(企业无房职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5.工作单位未提供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外来工作人员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录(聘)用证明材料;
4.申请人(企业无房职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5.工作单位未提供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