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公租房的申请审核程序(有效)
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外来工作人员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社区对申请家庭(人)的家庭成员、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解,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符合申请条件的报街道办事处,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街道办事处通过走访、问询等方式对申请家庭(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经公示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区民政局复核:区民政局对申请家庭(人)的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情况进行信息比对、抽查核实,提出复核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送房产中心,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区房产中心复核:区房产中心对申请家庭(人)房产状况进行信息比对、抽查核实,符合申请条件,经公示后提出审核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报区政府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区房产中心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人)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纳入公共租赁住
办理流程
- 1、网上办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2、窗口办理:申请人在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