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国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农药公布名录

2024-01-25 09:14来源:金安区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给予拘留。

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45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

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

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

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

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

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

隆,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甲磺隆、百草枯水

剂、三氯杀螨醇、硫丹、磷化铝、溴甲烷、氟虫胺、2

4-滴丁酯。

二、限制使用的22种农药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

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水胺硫磷、灭多威、氧乐果、

氰戊菊酯、杀扑磷、丁酰肼(比久)、氟虫腈、氯化苦、

毒死蜱、三唑磷、氟苯虫酰胺、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

威、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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