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办理指南(含补助标准)

2024-02-26 09:29来源:金安区残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政策依据

金安区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二、申报条件

  金安区户籍并持有精神残疾人

三、补助标准

1000/

四、办理时限

即办

五、办理地点

金安区残联康复股

六、办理流程

1、精神病患者或其监护人向所在地乡镇街残联提出申请填写《2024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附带2寸照片1张、精神残疾人证复印件、低保证或乡镇出具的困难证明、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应当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

2、乡镇街审核后在《2024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补助审批表》“乡镇(街道)残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3、乡镇街残联根据《2024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录入全国残疾人精准康复系统,将纸质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区残联。

4、区残联审核资料后,在《2024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区残联审批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5、由区残联统计汇总,并报区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区财政部门负责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并注明“残补”或“精补”。

6、乡镇街残联、区残联回访告知资金打卡到位。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申请材料

1《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2、残疾人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    

九、联系电话

   康复股 0564-3261215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______县(市、区)______乡镇(街道)______村(社区)

姓名

 

性别

 

残疾证号

 

 

经济状况

□1.低保户       □2.家庭经济困难

医保情况

□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民政医疗救助□3. 其他医疗保险

□4.无医疗保险

银行帐号或一卡通号

开户行:

号:

监护人姓名

 

与患者关系

 

联系电话

 

监护人

承诺

一、保证药费补助金按规定使用;

二、监护病情,督促病人按时服药、体检和复查;

三、自觉履行监护职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乡镇(街道)

残联意见

 

 

 

审核人:公章

 

    

县(市、区)残联审批

意见

 

 

 

 

 

审核人:公章

 

    

                             注:本表由县(市、区)残联存档。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