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残联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申报办理指南及补助标准
一、政策依据
金安区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二、申报条件
金安区户籍需康复的残疾儿童
三、补助标准
1.全日制康复训练
为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10个月康复训练(有寒暑假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课程时间延顺),每日总康复训练时不少于3小时,包含每日个训课不少于0.5小时(0-6 周岁儿童每周至少6次个训课,7-14周岁儿童每周至少5次个训课)。其中: 0-6周岁儿童1.7万元/人标准,7-14周岁儿童1.5 万元/人标准,均包含家长生活补贴2000元。
2.预约单训康复训练
对0-14周岁已入普幼、普小、普中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特校中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10个月康复训练(有寒暑假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课程时间延顺),每周5次个训课,每次康复训练课时不少于0.5小时,或每周个训课总课时不少于
2.5小时,不得在寒暑假集中训练。救助标准1.2万元/人,包含家长生活补贴2000元。
四、办理时限
即办
五、办理地点
皋城路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4楼金安区残联康复股
六、办理流程
1、残疾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持民生工程定点机构出具接收函,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或“诊断治疗病历”等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附带2寸照片3张,户口簿复印件)
2、在《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社区、村委会意见”或“乡镇街道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3、定点康复机构在《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机构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4、在《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协议》,由定点机构负责人与受助儿童监护人签字。
5、区残联审核资料后在《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县(区)残联审批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在《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协议》“儿童户籍地市残联意见”中盖章并发放儿童康复“抢救卡”。
6、区残联收集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到市残联在《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市残联审批意见”栏加盖公章。
7、通知儿童监护人拿回《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交于康复定点机构。
8、区级残联及时录入“全国残疾人儿童康复”和“六安市民生工程信息管理平台”。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申请材料
1、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 ;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确诊报告。
九、联系电话
康复股 0564-3261215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
______市______县(市、区)______乡镇(街道)______村(社区)
儿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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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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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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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或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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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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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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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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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申请 |
申请前(转)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点机构接受训练。 申请人(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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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户籍地 市或县级残联意见 |
同意转送安置。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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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康复 起止日期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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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康复 训练时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康复效果 机构自评 |
□显效 □有效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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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意见 |
定点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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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所在地残联组织专家考核评估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