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办事指南

2024-04-07 19:25来源:金安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二、事项简述:建立企业年金终止备案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一)企业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三)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办理材料: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 、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 终止企业年金计划方案。
四、办理方式: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变更或者终止后10日内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通知受托人。
五、办理时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即时受理企业年金终止备案申请,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1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直接或邮递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六安市安丰南路27号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3933826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5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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