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政策】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2024-01-03 11:37作者:金安区教育局来源:金安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申请,点击在线办理,提交申请。

2、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基本信息通知学生所在学校联系申请人办理。

3、学生所在学校接到学生申请后,指导学生在高考报名点参加高考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拍照上传到高考报名系统中,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复审,以及汇总公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展复审复测以及结果公示,最后依据加分政策进行赋分。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指导学生对照加分政策文件,提供必要的加分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在高考报名点参加高考报名,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拍照上传到高考报名系统中,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复审,以及汇总公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展复审复测以及结果公示,最后依据加分政策进行赋分。

二、相关政策说明

2018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5分)。

3.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在高中阶段办理休学手续后复学的应届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各加分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优先批准服现役优待政策咨询服务

(1)审查标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413号)第三十六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十九条: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2)设定依据:A《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413号)第三十六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B.《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十九条: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C.企业群众需要,已常态化开展事项。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