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六安市金安区学前教育学校设立审批法律依据及办理流程
一、设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
二、办理流程
(一)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办学申请递交给拟办学场地所在的中心学校或城区教育辅导组。
网上办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办理人在网上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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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工作日 |
六安市金安区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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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瑜
/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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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教育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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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对事项进行受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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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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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 工作日 |
六安市金安区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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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柱
/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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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教育局
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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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齐全,审核通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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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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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 工作日 |
六安市金安区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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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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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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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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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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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 工作日 |
六安市金安区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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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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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教育局
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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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发放办学许可证。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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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