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学前教育学校设立审批法律依据及办理流程

2024-01-04 08:24作者:金安区教育局来源:金安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设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

二、办理流程

(一)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办学申请递交给拟办学场地所在的中心学校或城区教育辅导组。

网上办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办理人在网上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

工作日

六安市金安区
教育局
李瑜
/谢飞
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教育局窗口

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对事项进行受理

办结

0个

工作日

六安市金安区
教育局
王敬柱
/谢飞
金安区教育局
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手续齐全,审核通过。

制证

0个

工作日

六安市金安区
教育局
王敬柱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制证

送达

0个

工作日

六安市金安区
教育局
王敬柱
金安区教育局
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回收、发放办学许可证。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