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六市残联【2021】3号)和《关于设立区儿童康复中心的通知》(金编【2021】70号)文件规定,拟认定金安区儿童康复中心为金安区民生工程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向金安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564-3261215。
金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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