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扶贫项目资金工作总结

2021-12-08 15:19来源:金安区乡村振兴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为全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区委区政府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充实人员力量、明确职能职责、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督查考核,有效解决了扶贫资产重建轻管的老大难问题,为扶贫资产持续、有效、稳定的发挥服务功能提供了制度保障。

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区已完成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工作,涉及资金总规模302180.8297万元,形成项目资产总规模245963.8744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7810.9281万元;公益性资产205985.1705万元;到户类资产2167.7758万元。2013-2020年度扶贫资产已全部完成确权,同时及时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解决了管什么的问题。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1、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2019年8月,由区委编委研究决定,印发《关于设立金安区乡镇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站的通知》(金编[2019]58号),在全区16个乡镇设立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主要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农村公共设施,公益性扶贫资产全部纳入管理。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作为村级公益性资产管护第一责任人,落实村级公益岗位作为具体责任人,明确区城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农村公共设施管护的指导、督查、考核工作,解决了谁来管的问题。

2、建章立制,统一管护标准。制定出台《关于印发《金安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扶[2020]24号)、《金安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金安区扶贫资产运行(营)管护办法(试行)》(金扶[2020]29号)、《金安区公共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站运转的通知》(金政办[202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站运转的通知》(金办[2021]22号)等管理文件。由区编办、区城管局牵头,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管理要求,统一制定资产管护标准,汇编成册,解决了怎么管的问题。

3、统筹整合使用管护资金。乡镇整合行业部门专项管护资金、村集体经济收益、社会帮扶资金等,由乡镇公管站统筹安排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解决了有钱管的问题。

4、强化经营性资产问题排查整改。结合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2021年6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经营性扶贫资产运营情况大排查。经排查统计,2020年度,全区经营性扶贫资产378153.9319万元,资产收益4030万元,2021年预计收益4000万元以上,整体运营情况良好。对排查出来的非正常运营资产进行分类指导、重点整改。通过资产盘活、项目调整、资金收回重新安排、资产核减等处置方式,解决了规范处置的问题。

三、取得成效和经验

1、探索制定有效政策措施。印发了《金安区扶贫资产运行(营)管护办法(试行)》,明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框架下,以明晰扶贫资产产权归属、保障群众权益、确保扶贫资产安全为目的,以强化扶贫资产监管、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

2、明确扶贫资产的摸底范围。2013年—2020年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同时,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盘活财政存量用于脱贫攻坚资金、地方债券用于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也相应纳入管理范围。

3、分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资产实行县乡村三级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强化动态监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目前,共摸底登记扶贫项目资产资金总规模302180.8297万元,形成项目资产总规模245963.8744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7810.9281万元;公益性资产205985.1705万元;到户类资产2167.7758万元。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1、经营性资产(含光伏、产业、资产收益等)收益资金逐年增加,收益分配多数要求与公益岗位挂钩,并分配到户,乡村难以操作,也容易造成脱贫户与一般农户不平衡。建议根据基层实际,降低分配到户比例,明确村公益金提取比例,适当扩大村集体公益事业使用标准,允许非贫困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     

2、日常管护方面,经营性资产运行(营)状况监管有难度,公益性资产日常管护经费保障不到位。建议从省级层面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扶贫资产管护经费,按各县区已形成扶贫资产规模给予资金支持。

五、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贫资产登记管理等各项工作。

1、健全管理制度。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出台相应的准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管理范围、管理标准、经费来源,特别是对后期运行管护、资产处置加强管理,保障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2、加强台账管理。按照“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总体思路,全区各乡镇设立公管站,统筹协调区域内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分级分类、台账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乡镇公管站监督管理作用,定期开展扶贫资产运行(营)情况排查。

3、严格资产处置。坚持“非必要不处置”原则,扶贫资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发展规划、达到使用年限等情形确需要进行处置的,产权所有人按照规定手续可采取拍卖、转让、报废等形式对资产进行处置,通过“村申请、乡镇街初审、区审批及公示公告”程序办理资产核销,建立扶贫资产核销登记台账。

 

 

六安市金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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