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有效)

2020-12-18 08:29来源:金安区应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17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区情区力调查,是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的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查清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的基本状况,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各级党委、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根据我区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时间节点。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普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主要是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主要是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二)组织领导。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安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重大问题的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即撤销。

(三)经费保障。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区财政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街)、园区及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增强共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整合现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区应急局要会同区有关单位制定区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发挥专业第三方力量,要充分利用全国自然灾害防汛基础数据库,形成我区排查系列成果。

(二)严格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要将确保普查质量贯穿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过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层层审核把关,确保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公众号、政务信息公开网等媒体以及展牌、展板、宣传栏、宣传单等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充分了解这次普查的目的意义,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

 

2020年11月18日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有效).doc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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