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件】关于印发拆迁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和流程的通知

2021-01-14 17:28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合肥、宿州、蚌埠、六安、池州市住建委(城乡建委),亳州、阜阳、淮南、黄山市房产局,淮北、滁州、芜湖、宣城、铜陵、安庆市征收办,马鞍山市征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拆迁安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等,我厅在试点的基础上,编制了拆迁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和流程,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请与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许    联系电话:0551-62871521

 

附件:1.拆迁安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2.拆迁安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公开标准

3.拆迁安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

 

 

 

2018213

(此件公开发布)

 建房函〔2018〕37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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