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金安区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2025-07-01 09:31来源:金安区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补贴对象: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支持补助对象主要是负责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组织要给予服务对象价格优惠,原则上服务小农户优惠价格占比不低于该环节补助资金的40%,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优惠价格占比不低于该环节补助资金的30%;补助金额严格按照实际服务作业面积计算经审计核定后补助至服务组织。服务对象优惠资金由服务组织负责登记造册,可直接打卡(或现金)发放,也可在合同约定优惠金额,并在实际收费中予以扣除。

二、补贴范围:针对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弱项和冬闲田问题,结合我区粮油生产实际,项目主要围绕水稻和油菜生产开展,在全区支持水稻深耕深翻、机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和油菜秋种等环节服务作业,重点支持社会化服务基础好、工作积极性较高、农户意愿强的乡村实施。

三、补贴标准:补助标准分类执行,重点补助粮油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100单个服务主体单季补助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不超过10万元重点支持农户70亩以下)接受社会化服务,结合我区农业生产服务作业市场价格,具体补助标准为:

1.水稻深耕深翻服务作业服务小农户(70亩以下)补助30元/亩,服务规模经营主体(70亩以上)补助20元/亩。

2.水稻机插秧服务作业,按照“种子代购、秧苗代育、主体代插”的总要求,优化统一服务的水稻品种,扩大机插秧面积,提高水稻生产综合效益。服务小农户补助55元/亩,服务规模经营主体补助45元/亩。

3.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服务作业,服务小农户补助3元/亩,服务规模经营主体补助2元/亩。

4.油菜秋种服务作业,服务小农户补助80元/亩,服务规模经营主体补助60元/亩。

四、申请程序:

1.自主申报。本着自愿原则,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服务能力自主申报,并提供申请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和主要农业机械统计表及发票凭证等申报材料。

2.乡镇推荐。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所属服务组织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汇总推荐到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区级审核。组织对乡镇推荐的服务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经实地考察抽查和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承担项目实施服务主体。

4.结果公示。将审核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下达服务组织审核遴选结果告知书。

符合条件的主体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http://www.zgnf.net/)注册填写详细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请材料:

1. 金安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登记申请表

2.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农业机械汇总表

3. 金安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

4. 服务组织诚信承诺书

5. 金安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成员情况登记表

6. 金安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统计表

7. 金安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作业合同

六、咨询电话:

1、经管股:0564-3261313

2、种植业管理股:0564-3261332

3、农业产业化指导股:0564-3261320

4、区农机中心:0564-3955296

七、受理单位: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202512月底前

九、联系方式:0564-3261319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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