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0〕224号)
二、政策对象:①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②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经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三、补贴标准(贷款额度):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请条件:持有安徽省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工商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合伙创业者,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无其他商业银行在贷记录,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五、申请材料:①提供夫妻双方经人民银行出具征信查询系统查询的个人征信记录;②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③《统一信用代码证》或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经营店面的租赁合同或自有经营店面的房产证复印件;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复印件;⑥《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⑦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承诺书;⑧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⑨提供经营近三个月的购销结算清单(每月一张)或打印近三个月个人银行流水。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申请人在阳光就业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2、窗口办理:申请人在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六安市安丰南路27号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9室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金安区人社局审核完成后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二、政策对象:①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②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经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三、补贴标准(贷款额度):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请条件:持有安徽省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工商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合伙创业者,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无其他商业银行在贷记录,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五、申请材料:①提供夫妻双方经人民银行出具征信查询系统查询的个人征信记录;②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③《统一信用代码证》或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经营店面的租赁合同或自有经营店面的房产证复印件;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复印件;⑥《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⑦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承诺书;⑧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⑨提供经营近三个月的购销结算清单(每月一张)或打印近三个月个人银行流水。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申请人在阳光就业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2、窗口办理:申请人在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六安市安丰南路27号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9室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金安区人社局审核完成后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十、咨询电话:0564-515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