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2010〕87号)(2)《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3)《关于扩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的通知》(六人社秘〔2014〕164号)。
二、政策对象:
(1)零就业家庭成员;(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3)长期失业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8)其他:登记失业的随军未就业家属、转业军人随迁未就业配偶、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三、申请条件:
1.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人员且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申请材料: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申请人在阳光就业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2、窗口办理:申请人在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安徽省六安市安丰南路8号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互联网结果信息反馈
二、政策对象:
(1)零就业家庭成员;(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3)长期失业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8)其他:登记失业的随军未就业家属、转业军人随迁未就业配偶、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三、申请条件:
1.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人员且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申请材料: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申请人在阳光就业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2、窗口办理:申请人在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安徽省六安市安丰南路8号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互联网结果信息反馈
九、咨询电话:0564-515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