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规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政策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3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条件: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退捕鱼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申请人在阳光就业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2、窗口办理:申请人在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六安市安丰南路27号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室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互联网结果信息反馈
十、咨询电话:0564-5150756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规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政策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3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条件: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退捕鱼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申请人在阳光就业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2、窗口办理:申请人在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六安市安丰南路27号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室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互联网结果信息反馈
十、咨询电话:0564-5150756
十一、申请人权利与义务:申请企业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可进行申请求职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