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2024-09-02 16:52来源:金安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
二、政策对象:中小微企业、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月35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四、申请条件: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申请材料: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1、网上办理:申请人在阳光就业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2、现场办理:申请人在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室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六安市安丰南路27号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室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互联网结果信息反馈
十、咨询电话:0564-5150760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企业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可进行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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