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安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补充入库)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7号)和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经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审定,决定对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补充入库。
本次补充入库项目43个,其中区农业农村局产业类项目2个、基础设施项目18个,区林业发展中心生态护林员项目19个,区谷带中心基础设施项目2个,区交通局基础设施项目1个,区发改委基础设施项目1个,补充纳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将审定后的金安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补充入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3月5日至2022年3月14日)。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金安区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单位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金安区行政中心政府楼4楼4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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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