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六安市金安区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2022-07-13 16:32来源:金安区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促进金安区农业机械化事业持续健康高效发展,科学合理使用好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根据《金安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金农﹝202135号)文件精神,结合今年省、市、区关于“两强一增”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省市党代会、省市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两强一增”行动方案,根据省《政府工作报告》对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提出的具体目标和举措以及强调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综合机械化率等要求,以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智能、高效农业机械,推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化制度建设,坚持信息公开,加强政策监管,严查违规行为,全面推进绩效考核。

二、资金规模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拨金安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41万元,2021年结余资金0.136万元,合计为841.136万元。其中,2021年已超录使用资金8.7万元,2022年金安区实际可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832.436万元。

三、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我区所有乡镇(街道)。我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个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每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个人不得超过10台(套),农业生产组织不得超过50台(套)。

五、资金分配与使用

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41万元,我区补贴范围三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将按年度依规进行。当前,我省正在大力推进“两强一增”行动,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向大型、复式、智能、高效农业机械倾斜(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育秧播种设备、高效智能插秧机、粮食烘干设备、大米色选设备、畜牧环保设备、茶叶生产加工设备等农机具),坚持绿色发展,优先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所需机具进行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继续按金安区农业农村局、金安区财政局、金安区商务局《关于印发<金安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农〔202017)文件要求执行。

六、使用要求

1.补贴资金使用原则上坚持以购机的先后顺序进行补贴。对大型、复式、智能、高效的农机具在同年度内实行优先补贴。

2.使用手机APP申请办理购机补贴手续。

七、工作要求

1.严格按政策规定规范实施;

2.准备无误地做好补贴机具相关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3.认真做好补贴机具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