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标准及办法
主管 部门 |
政策 名称 |
政策 依据 |
实施 内容 |
分担办法 | 实施对象 | 实施程序 | 咨询方式 | 监督方式 | 备注 |
金安区教育局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 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 号) 2.《安徽省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19]1142 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517号) 4.六安市教育局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财[2021]4号)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 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
(一)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 1.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20元、普通初中每生毎年94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区)共同分担,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地方承担部分省与市县(区)分担比例为:农村地区为6:4。城市地区按5:5比例承担。 2.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祓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 (二)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 (三)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市、县(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贫困面,各地要合理确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面,切实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惠及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 |
1.免教科书。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和集中釆购。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具体采购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0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审核发放与结算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33号)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原则上按学期申请、评定和发放。每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组织评审认定工作,对评审认定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生活补助资金可由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也可由财政拨付至学校后,由学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受助学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受助学生,学校可在报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向其发放现金。 |
0564-3261752
0564-3261729 |
0564-3261738 0564-3261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