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安徽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乡村教师30年、2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24号)以来,暂未出台关于任教30年乡村教师以上教师申请荣誉证书的其他相关政策,现将此文附下: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