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安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2020-07-16 19:00作者:金安区教育局来源:金安区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障我区残疾人接受教育权利,根据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安徽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皖教基〔2017〕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安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周泽道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

江仲贤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怀国  区教育局局长

王昌盛  区卫健委主任

丁德武  区民政局局长

陆  宁  区残联理事长

成  员:

陆永国  区教育局副局长

曹承松  区卫健委副主任

谢清海  区民政局副局长

花兆明  区残联副理事长

张进中 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陆永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区各直属学校校长、城区教育辅导组组长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残疾人教育工作安排部署。

(二)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机制,制定完善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办法,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出教育安置意见。

(三)为残疾儿童的矫治与康复、教育、入学安置等问题提供咨询和个性指导。

(四)对残疾人教育加强指导并提供心理咨询。

(五)对于残疾儿童在入学中可能出现的疑难、争议等问题,做好相关协调处理。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活动经费由各相关部门依照工作实际协调解决。

区教育局:负责将残疾人特殊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有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计划;配合民政、卫生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康复训练等工作;协调处理可能发生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区残联:负责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统计录入、建档造册,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相关数据和情况,并协助做好家访和入学动员工作;参与推动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区民政局:负责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按照政策进行社会救助;配合卫生、残联、医疗保健机构完善医疗康复服务网络,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

区卫健委:负责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医疗、康复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康复训练等工作;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康复训练等工作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

四、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要对应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明确职责和具体联络人,并将联络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区教育局教育股。(联系人:汪俊,联系电话:3261738,电子邮箱:3420079496@qq.com)。

 

 

 

2020年7月16日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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