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2024年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4-05-28 11:20来源:金安区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求须经当地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登记,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须在有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可持续经营能力和自筹能力,没有失信记录。

2、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优先选择在耕地资源丰富,建设潜力较大,水源有保证,灌排骨干工程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农业灌溉以利用地表水为主的地区。

优先安排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能够永续利用的区域。

1)符合农田建设规划。与农业发展、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规划衔接,新建项目须确保能够上图入库;提质改造项目须在前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达10年期限。重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2)项目科学合理。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资金需求科学合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等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在实行多项综合措施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工程措施。
  
3)建设成效明显。原则上应地块相对集中连片、规模开发;若受自然条件限制,相对连片开发面积达不到要求的,可在同一流域或灌区范围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建设后能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耕地质量;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4)相关主体支持。要提前广泛征求项目所在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取得支持,并吸纳合理意见。优先支持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和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5)具有良好基础。耕地和水资源丰富,环境承载力强,农田工程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农业产业发展有基础,项目运行管理机制较好,立项后能够及时组织实施。

  6)可实现新增耕地。 新增耕地指标要求:每个项目都要有新增耕地、每个县区都要有旱改水、所有项目耕地质量等级都要有提升。原则上,丘陵地区的不低于1.5% 

3、补贴标准

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低于2250元。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申报承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的20%;农业企业申报承建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总额。

4、申请程序

申报主体按照表格进行填报,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情况,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市级农业农村门组织初步设计评审,及时批复初步设计,审核汇总本区域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5、申请材料

农民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意愿证明材料;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承诺函;

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地点、建设条件、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及来源、效益和工程管护等);

项目建议书附件(项目区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任务安排表、投资计划安排表、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表、项目区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等)。

6、咨询电话

0564-3261259

7、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项目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2A24

8、办理时限:1

9、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0564-3261259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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