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工作》的通知
金文旅字〔2020〕12号 签发人:余洋
关于印发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工作》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 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六文旅管〔2020〕6号)文件和关于印发《金安区“双随机、一公开”统一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金商改办〔202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抽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抽查计划》《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请对照执行。
附件:
1、金安区文旅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检查事项清单
2、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抽查工作计划
3、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0年4月16日
抄送:区市场监管局。
附件1:
金安区文旅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 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旅行社 经营事项检查 |
旅行社经营 信息检查 |
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金安区文旅局 |
1.《旅游法》 2.《旅行社条例》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4.《安徽省旅游条例》 5.《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6.《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7.《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
旅行社经营 行为检查 |
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金安区文旅局 |
|||
旅行社管理 情况检查 |
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金安区文旅局 |
|||
旅行社旅游安全 情况检查 |
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金安区文旅局 |
|||
旅行社文明旅游 情况检查 |
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金安区文旅局 |
|||
2 |
互联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检 查 |
是否接纳 未成年人 |
互联网 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是否擅停止 实施经营管理 技术措施 |
互联网 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
是否悬挂 《网络
文化经营许可证》和 未成年人禁入等标志 |
互联网 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
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
互联网 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项目变更情况是否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
互联网 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
3 |
娱 乐 场 所 检 查 |
播放、表演的节目内容 是否含有禁止内容 |
娱乐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2.《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 连接至境外曲库 |
娱乐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
是否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 |
娱乐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
是否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督措施 |
娱乐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
是否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
娱乐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
是否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 |
娱乐场所 |
一般检 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
4 |
互联网文 化 检 查 |
是否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 或者备案编号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
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在其显著们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第 |
||
是否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
||
是否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 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
||
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 逾期是否未报文化行政部门 备案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
||
5 |
出版物发行单位检查 |
所发行的出版物内空、 规范、版权符合规定 情况检查 |
出版物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条 |
主要登记事变更情况的检查 |
出版物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 2.《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未、第三十三条 |
||
出版物经营活动符合规定 情况检查 |
出版物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条 |
附件2: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 任务 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牵头指导单位) |
检查 主体(层级) |
抽查 对象 |
抽查 基数 |
抽查比例 |
抽查 时间段 |
责任 单位 |
备注 |
|
21 |
旅行社经营事项检查 |
1.旅行社经营信息; 2.旅行社经营行为; 3.旅行社管理情况; 4.旅游安全情况; 5.文明旅游开展情况。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全区 旅行社 |
20 |
5% |
2020年4月至11月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区级不再单独发起抽查 |
|
12 |
五一 假日 旅游 市场 检查 |
1.旅行社经营信息; 2.旅行社经营行为; 3.旅行社管理情况; 4.旅游安全情况; 5.文明旅游开展情况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全区 旅行社 |
20 |
总体比例20%(剔除本年度已抽取监管对象),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设定不同的抽取比例。 |
2020年4月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
|
33 |
十一假日旅游市场检查 |
1.旅行社经营信息; 2.旅行社经营行为; 3.旅行社管理情况; 4.旅游安全情况; 5.文明旅游开展情况。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全区旅行社 |
20 |
总体比例20%(剔除本年度已抽取监管对象),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设定不同的抽取比例。 |
2020年9月至10月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区级不再单独发起抽查 |
|
4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 |
1.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2.是否擅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3.是否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等标志; 4.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5.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6.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项目变更情况是否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金安区(含经济开发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65 |
5% |
2020年4月至11月 |
市文化和旅游、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纳入联合抽查范围,不再单独定向抽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 |
55 |
娱乐场所检查 |
1.播放、表演的节目内容是否含有禁止内容 2.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连接至境外曲库 3.是否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 4.是否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督措施 5.是否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6.是否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 7.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是否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金安区(含经济开发区)娱乐场所 |
33 |
5% |
2020年4月至11月 |
市文化和旅游、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局 |
纳入联合抽查范围,不再单独定向抽查 |
娱乐场所检查 |
66 |
出版物发行单位检查 |
所发行的出版物内空、规范、版权符合规定情况检查 2.主要登记事变更情况的检查 3.出版物经营活动符合规定情况检查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对出版物经营单位(含出版物进口单位)的联合监督检查 |
金安区(含经济开发区)出版物经营单位 |
53 |
10% |
4月—11月2020年4月至11月 |
市文化和旅游、区监管局 |
纳入联合抽查范围,不再单独定向抽查 |
出版物发行单位检查 |
附件3: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
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 基数 |
抽查 比例 |
实施检查 时间段 |
1 |
旅游合同 联合检查 |
区文化和旅游局 (合同行为规范、合同 必备条款、旅行社经营规范、业务宣传规范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 (合同格式条款检查) |
旅行社 |
20 |
10%(剔除本年度已抽取监管对象) |
2020年4月至11月 |
2 |
星级饭店联合检查 |
区文化和旅游局 (行业标准落实 情况检查) |
区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检查) |
星级饭店 |
2 |
100% |
2020年4月至11月 |
区市场监管局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
3 |
出版物经营单位联合 监督检查 |
区文化和旅游局 (出版物经营单位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检查) |
出版物 经营单位 |
53 |
10% |
2020年4月至11月 |
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联合 检查 |
区文化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检查) |
区公安局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65 |
5% |
2020年4月至11月 |
区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检查) |
|||||||
5 |
娱乐场所 联合检查 |
区文化和旅游局 (娱乐场所检查) |
区公安部门 (包厢、包间等是否按规定设置) |
娱乐场所 |
30 |
5% |
2020年4月至11月 |
区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检查) |
|||||||
区生态环境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物 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危废物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