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2022-12-04 11:00作者:金安区教育局来源:金安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组:

当前正值年终岁尾,火灾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根据省、市冬春火灾防控方案的有关部署,切实做好我区校园内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冬春季节校园内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六安市金安区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4日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严守安全底线,有效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教育厅、六安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以及校园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全覆盖排查”、“健全隐患排查闭环运行机制,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等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教育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坚持“防大火”和“控小火”一体推进,排查治理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火灾发生,确保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2022年12月5日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研判一次消防安全形势,找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分层次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整治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各单位要摸清底数,制定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销号整改,理顺机制,压实责任,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紧盯教学、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危化品仓库)、档案馆、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对消防器材配备、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安全通道通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寝室管理和用电管理制度,严禁大功率电器进宿舍,要安排学校保卫人员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

(二)深入整治电气领域综合治理问题。要及时整治校园室内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建立校园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严禁电动车及电池进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坚决杜绝将电动车停放在主要通道进出口附近。

(三)整治消防生命通道、疏散通道不畅通问题。重点检查消防车通道是否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限高杆、水泥墩等障碍物,是否违规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是否完成划线、立牌;搭建的临时建筑,是否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数量不足,封闭、堵塞、占用现象;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是否安装紧急开启装置,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在火灾时不需要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人员密集场所外窗是否违规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因疫情防控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是否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顺利疏散等。

(四)整治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损毁停用问题。重点检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正常供水;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完整准确记录,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单位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等。

(五)整治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问题。重点检查学校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并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能够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展经常性训练,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等。

(六)整治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不精准问题。重点检查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是否切合学校实际,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是否贴合员工岗位实际,学校及单位员工是否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是否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是否开展经常性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等。

(七)整治消防风险管控问题。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城区教育辅导组要进一步加大对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切实摸排场所底数和基本现状,重点整治非法经营、违规设置学生宿舍、安全疏散不畅、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建筑外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突出风险,坚决预防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八)整治消防应急演练不精准问题。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城区教育辅导组要指导辖区内各单位结合学段特点,联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围绕“会报警、会疏散逃生、会用灭火器、会用消火栓”等内容开展应急演练,邀请消防官兵走进校园,指导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前)。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城区教育辅导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标准,明确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3月20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对照整治重点和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

1.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城区教育辅导组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管理团队建设,年底前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单位落实“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一次全员自查自改、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保、开展一次电气燃气检测、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制定一份重点时期值班表、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要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三清单”,突出的消防风险问题要反时上报备案。

2.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城区教育辅导组要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组织所属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年底前,要实施逐类场所、逐类风险的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定期将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排查整治情况报区教育局安全办。

3.精准实施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网站、网络直播、短视频、微联动等形式,引导师生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要结合落实教体系统消防标准化管理要求,规范完善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公示、警示和提示宣传;要组织开展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消防教育培训、行业监管能力培训,提升齐抓共管的质效水平。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3月20日至3月25日)。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城区教育辅导组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消防安全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强化指挥调度,定期分析研判,协调推动重大火灾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组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到各单位年终考核。发生较大及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城区教育辅导组请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送区教育局安全办。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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