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月份行政处罚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程序 |
案由 |
被处罚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1 |
六金卫医罚〔2022〕12号 |
一般程序 |
陈向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陈向如 |
陈向如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1、没收药品、医疗器械;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金安区卫健委 2023-01-09 |
未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