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金办〔2019〕10 号)《关于严明全区国有资产清查移交工作纪律的通知》(金监〔2019〕14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乡镇公租房的资产按账面价值全部无偿划转至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租房委托属地乡镇管理 。六安市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未产生相关信息,后期若有信息产生,将及时更新,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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